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河南省中小學教師中高級職稱評價標準》的通知
日期:2022-09-29 責編:鄭州市第五中學 閱讀量:1529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河南省中小學教師中高級職稱評價標準》的通知
(豫人社辦〔2022〕67號)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教育局,省直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新時代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根據(jù)《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關于印發(fā)<關于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廣泛調研和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結合我省實際,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組織修訂了《河南省中小學教師中高級職稱評價標準》,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教育廳
2022年9月19日(此件主動公開)
(聯(lián)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人才評價開發(fā)處)
關于印發(fā)《河南省中小學中高級職稱評價標準》的通知(2) pdf版,點擊前方鏈接下載